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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制度+科技,防止评委成“常委”

信息发布时间:2018-04-08 14:46:52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迫切要求。两年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国办发〔2015〕63号和苏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精神,以实现专家资源以及专家信用信息全省范围内互联共享为目标,以“统一标准、综合管理、分步实施、联建共享”为原则,整合各行业、各类别、各地区专家资源,建成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建立健全专家管理办法

  为统一全省专家管理标准,中心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7年3月13日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发布,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运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当前,中心依据《暂行办法》起草了《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专家入库资格审查的程序和要求、资深专家和应急专家的选拔条件、评标评审行为日常监督管理、专家考核评价细则等内容,并将尽快发布实施。

  整合归集全省专家资源

  中心大力开展全省专家资源整合工作,2017年上半年,完成了住建、交通、水利、医药、机电等五个行业部门专家数据的归集,整理入库18658名评标专家信息。同时,积极协调、统筹考虑评标评审专家,将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作为分库纳入省综合专家库中,整合评审专家信息1.7万条,实现了评标评审专家的融合与共享。新专家的申报、审核工作也已全面展开,截至2017年12月底,省综合专家库完成各类新专家申报3080名,共审核通过新专家1128名。目前,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内专家总量达3.6万余名。

  开发建设专家管理系统

  中心于2016年7月启动专家库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2017年6月完成开发,具备新专家注册与申报、评标专业变更、技术职称变更、评标资格注销、评委请假、在线交流与培训、专家考核、专家抽取、统计报表等模块功能。其中,专家抽取采用了30路数字语音自动通知,语音确认后短信告知,确保通知内容及时准确传送。对于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实现随机抽取异地评委,同时保证评委名单全程保密。在评委临时请假的情况下,专家抽取系统能够根据减少评委的数量,实现智能自动补抽,从而确保评委的数量满足评标需要;系统可以实时对抽取到的专家进行记录备案,并能根据专家抽取的几率,自动调整抽取时间间隔,避免部分专家常年抽不到,也防止部分专家评委成“常委”。目前,专家管理系统已成功在南京、镇江等地试点运行。

  下一步,江苏省将积极推广专家管理系统全省部署、上线运行,尽快出台《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加强新专家培训考核入库。同时,中心将重点强化对库内专家的管理,对专家的工作态度、评标纪律、专业水平、保密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建立评标评审专家信用档案,健全激励约束、退出机制,充分利用“专家黑名单”制度,强化专家责任追究,不断提高专家评标评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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