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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上宅村仙乡小吃共富工坊产业园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5-07 17:04:57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上宅村仙乡小吃共富工坊产业园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2022】1号文件《仙居县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仙乡小吃共富工坊产业园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标的坐落在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上宅村,标的物为毛坏房,共计3层,建筑面积约6550平方米。租赁范围:仙乡小吃共富工坊产业园建筑规划红线内所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综合体、设施设备、停车场、过道、园艺地块等场地全部出租。(具体标的物位置和面积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租赁期限: 20 年。租赁物竣工备案通过后交付。本项目设置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为6个月,装修期不计入20年租赁期内。租赁期限自装修免租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租赁期以装修免租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本租金为含税价格,按照建筑物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仙乡小吃共富工坊项目建筑物投资额约1300万元(包括原已实施的仙乡小吃共富工坊项目土建工程结算审核金额、标的物内的专变工程及与变电站连接管线的结算金额、标的物内的电梯结算金额),具体金额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最低限价:仙乡小吃共富工坊项目建筑物投资财务审计报告金额的6%。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为第一年租金递增3%计取,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每年租金为第一年租金递增7%计取,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每年租金为第一年租金递增12%计取。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 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以及严重扰民、化工污染、易燃易爆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 租赁物的租赁用途为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仓储物流等,其中一楼主体用途须体现台州小吃宴主题暨全省名小吃街区业态,一楼部分及夹层、二楼、三楼用途须体现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及土特产孵化园业态。原则上,承租人应按照双方约定用途管理使用租赁物,但承租人完成约定用途投资后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变更经营范围、租赁用途。如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整体转租转让的,需经招租人同意。

4.招租人前期在本租赁物内已实施的冷链物流仓项目,在租赁期限内可无偿供承租人使用。招租人自筹部分金额由承租人予以承担(即招租人自筹部分金额=冷链物流仓项目最终结算价-上级补助211.5万元)。招租人需向冷链物流仓项目中标方支付该笔费用时,承租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支付该笔费用,冷链物流仓项目资产归招租人所有。

5.承租人同意,本租赁物全部交付完毕后 6 个月内完成下列投资:

1)一楼主体投资(包含装修),投资额不低于250万元,体现台州小吃宴主题暨全省名小吃街区业态。

2)一楼部分及夹层、二楼、三楼投资(包含装修),投资额不低于480万元,体现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及土特产孵化园业态。

免租期满后3个月内,招租人将委托财务审计单位对上述两项内容进行审计,如投资额未达到上述要求,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补足投资。审计费用由招租人自行承担。

6. 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招租人积极配合。

7. 招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分租,承租人可对外进行招商招租活动,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约定租赁期限。如承租人整体对外转租的,需经招租人同意。因转租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招租人代为支付相关费用的,招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8.承租人有权自行决定装修方案及进行装修,但承租人的装修方案及施工不得损坏租赁物主体结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因租赁物结构损坏或房屋质量问题,招租人负责维修。

9.承租人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收益,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10.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积极配合招租人做好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有关证照,依法纳税,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内水电设施由承租人使用并负责维护,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承租人自行安排。

12.承租人有权新设单独主体全面负责租赁房屋的经营和使用,但新设立主体必须由承租人控股。

13.本租赁物可用于承租人以及承租人许可的房屋使用方作为工商注册地址使用。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标的物内容

以现状为准。

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117 00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仙居县环西南路324 购买招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 元。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20900

2.竞价地点为: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楼西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万元,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

账号:19945101040054219

收款单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南峰分公司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招租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其参加。

联系方式

  人: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崔才华  

联系电话:18958600138

招租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娄聪聪  

联系电话:13967637946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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