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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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室外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30 12:54:57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1.招标条件

       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室外道路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100% ,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1000元,工程概算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920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包括混凝土路面共29970㎡、建筑北面荷兰砖铺装面积约1025㎡、人行道荷兰砖面积约3070㎡、植草砖停车位面积为401㎡、生态挡墙约497m、路基塘渣回填等。排雨水工程包括DN200SN8HDPE-A型缠绕结构壁管61mDN300SN8HDPE-A型缠绕结构壁管192mDN1000II级钢筋砼承插管70m、雨水检查井及雨水口砌筑等。

建设地点: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571230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 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5  2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wl.gov.cn:5443/wstb/apply/system/Login.aspx)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wl.gov.cn:5443/wstb/apply/system/Login.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5  23  9  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温岭市大溪镇毛头村

地址:

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01室

联系人:

林学球

联系人:

王肖怡

电话:

13819605293

电话:

0576-86511187

邮箱:

58379602@qq.com

邮箱:

6749275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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