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台公管办〔2014〕7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现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
代收代退管理规定
为加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环境,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按规定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重点建设项目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含风险控制金)由交易中心设立保证金专户,统一管理。
一、保证金的代收
1、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统一代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交纳方式、交纳截止时间等,并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财务室。
履约保证金(含风险控制金)可向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交纳,重点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含风险控制金)的现金交纳部分由交易中心统一代收。重点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含风险控制金)的交纳金额、交纳方式、交纳截止时间等,并在开标结束后填写《重点建设项目预中标告知单》,提交交易中心财务室。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缴入交易中心统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入账凭证提交给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柜,由该专柜确认到账后,出具往来款收据和《投标担保确认单》。其中往来款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退款凭证,而《投标担保确认单》仅作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依据,不作为付款的凭据。
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应按《重点建设项目预中标告知单》及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将履约保证金(含风险控制金)缴入交易中心统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入账凭证及履约担保复印件(加盖公章)送交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柜。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担保人应当是银行或在台州市内注册的专业担保公司。由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柜确认保证金到账及履约担保符合要求后,出具现金交纳部分履约保证金(含风险控制金)的往来款收据。
3、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数额应以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资金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金额交付保证金的,中心保证金专柜应拒绝出具往来款收据和《投标担保确认单》。
二、保证金的代退
投标人凭本单位的收款收据,同时按以下规定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一)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收或开标失败而不需投标人承担责任的,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书面证明后可当天退还;
2、其他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且公示期内无投诉、举报的)退还;
3、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加盖行政监督部门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退还。
(二)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凭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明确的名单退还;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凭《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通知书》退还。
(三)交通、港航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凭招标代理机构及行政监督部门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明确的名单退还;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凭招标代理机构及行政监督部门加盖公章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或《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含风险控制金)
承包商履约后,凭本单位的收款收据和相关部门单位签署完整意见并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付款通知单》、《风险控制金付款通知单》退还。
三、保证金的罚没与处理
1、在中标公示期间如有投诉举报且涉及投标保证金的,行政监督部门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暂扣有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函告交易中心。处理意见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退还投标人”或“交由招标人处理”,或直接明确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金额。
2、行政监督部门作出投标保证金“交由招标人处理”的书面意见时,交易中心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全额转账至招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应在接到处理意见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送交书面转账要求函,同时注明本部门单位基本账户账号,并附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意见书和本部门单位的收款收据,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手续。
3、在行政监督部门作出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退还投标人”或明确部分没收的书面处理意见时,被暂扣保证金的投标人凭行政监督部门书面处理意见书和本单位的收款收据,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转手续。
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凭行政监督部门书面处理意见及本部门单位的收款收据,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没收手续。
5、承包商在重点建设项目履约期间有不良履约情形的,招标人凭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履约保证金付款通知单》、《风险控制金付款通知单》等相关处理意见和本部门单位的收款收据,到交易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含风险控制金)没收手续。
四、保证金的账户要求
保证金必须从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收退,同一投标人的缴款单位与退款接收单位的名称账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五、保证金代收代退特殊问题的处理
1、因退款接收单位经办人填写笔误等,致使银行汇票无法进账,要求重新办理退款的,由退款接收单位向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再按一般退款程序办理。
2、退款接收单位因名称变更造成与原缴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原缴款单位应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原缴款单位法人代表签具同意退款给更名后企业的承诺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或法人代表签字),经交易中心同意后,按一般退款程序办理。
六、各行政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共同做好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保证金代收代退的具体工作。
七、本规定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重点建设项目预中标告知单》
2、《投标担保确认单》
3、《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4、《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
5、《履约保证金付款通知单》
6、《风险控制金付款通知单》
附件一
重点建设项目预中标告知单
:
你单位为 (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 元,风险控制价: 元,现公示完毕。请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台重点招备[ ] 号)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风险保证金(若有)及安全资格审查材料。
未按要求提交的,将取消你单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本告知单仅作为办理履约担保、风险保证金(若有)及安全资格审查的通知。
具体金额如下:
履约保证金: 元
其中 现金: 元
保函: 元
风险控制金(现金): 元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单一式 3 份
附件二
投 标 担 保 确 认 单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你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万的投标担保金,在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特此确认。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说明:此单作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依据,仅对本次工程投标有效,不作为付款凭据。
附件三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在中心开标结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同意退还以下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各 (万元)。
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编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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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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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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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签章): 行业监督主管部门(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工程中标公示于 年 月 日已结束,以下投标人符合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请将投标保证金 万元退至其基本账户。
投标人名单如下:
编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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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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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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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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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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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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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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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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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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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签章): 行政监督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履约保证金付款通知单
工程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规定,由 (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元。现履约完毕,我方商定请按下列第( )条款办理付款手续。
(一)承诺全部兑现,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计(大写) 。
(二)承诺不能兑现,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计(大写) 。
(三)承诺未全部兑现,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计(大写) ;
没收履约保证金,计(大写) 。
(四)其他:
业主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章):
年 月 日
……………………………………………………………………………………………
中标人(承包人)确认意见:
同意业主(招标人)意见。请将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
利息: 合计:(大写) (经市发改委确认),解入我单位账户。
开户银行: 承包单位(盖章):
账 号: 项目经理(签章):
……………………………………………………………………………………………
市发改委付款会签:
上列款项已核实。
审批人: 审核人: 核付人:
年 月 日
……………………………………………………………………………………………
注:本通知单与收款出具的收据一并作为付款凭据。
备注:已于 联系,电话: 情况属实,同意退还该保证金。
附件六
风险控制金付款通知单
工程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规定,由 (中标人)提交的风险控制金 元。现履约完毕,我方商定请按下列第( )条款办理付款手续。
(一)承诺全部兑现,全额退还风险控制金,计(大写) 。
(二)承诺不能兑现,没收全部风险控制金,计(大写) 。
(三)承诺未全部兑现,同意退还风险控制金,计(大写) ;
没收风险控制金,计(大写) 。
(四)其他:
业主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章):
年 月 日
……………………………………………………………………………………………
中标人(承包人)确认意见:
同意业主(招标人)意见。请将退还的风险控制金 ,
利息: 合计:(大写) (经市发改委确认),解入我单位账户。
开户银行: 承包单位(盖章):
账 号: 项目经理(签章):
……………………………………………………………………………………………
市发改委付款会签:
上列款项已核实。
审批人: 审核人: 核付人:
年 月 日
……………………………………………………………………………………………
注:本通知单与收款出具的收据一并作为付款凭据。
备注:已于 联系,电话: 情况属实,同意退还该保证金。
抄送:省发改委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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