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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14]077-078号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14]0022、0041号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椒江区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设有保留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地上建筑总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台土告字[2014]077号 |
椒江区十塘三期C-04-03地块 |
31283 |
26952 |
二类工业 |
≤48513 |
≤50% |
≤ |
≤1.8 |
20% |
工业用地50年 |
1552 |
776 |
台土告字[2014]078号 |
椒江区乌石路西侧、工人路南侧 |
32031 |
25365 |
二类工业 |
≤50730 |
≥30%、≤50% |
≤ |
≤2.0 |
20% |
工业用地50年 |
3349 |
670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2013]20044号、台规条[2014]20009号。
二、竞买条件
77号地块:凡是符合椒江区十塘三期工业园区入园条件的企业均可以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椒江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月内在椒江区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78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椒江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月内在椒江区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
五、书面申请时,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其截止时间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
挂牌时间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土地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指标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浙土资发[2014]4号)文件要求,各项指标具体数值将根据受让单位的行业类别予以确定。
(3)开发条件详见《椒江区工业用地投资协议书》;
(4)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5)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招投标网站( )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上公布。
(6)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685126 88221142 88516823
联 系 人:
竞买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账号:19900001040002783 |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900101040017771 |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7011219049088838 |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账号:33001663500059001111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 账号:368862906578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 账号:81010158000000564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账号:576900034110303 |
特此公告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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