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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东城街道方山社区桔乡大道(南)15号房产挂牌公告
受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单位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黄岩区东城街道方山社区桔乡大道(南)15号房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的概况:黄岩区东城街道方山社区桔乡大道(南)15号房产建筑面积2510.03平方米,规划用途:菜场;土地使用权面积815.47平方米,类型:出让批发零售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49年1月14日。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起始价 |
保证金 |
概述 |
1 |
黄岩区东城街道方山社区桔乡大道(南)15号房产 |
|
|
2442.3 |
500 |
设保留价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开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9900101040022292 ,未中拍者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竞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三、报名时间:2013年12月04日至2013年12月31日11时,地点: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417室 。
四、挂牌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11时
五、挂牌地点: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417室
六、付款方式: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首付转让价款的50%,余款在转让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付清。(银行提供贷款服务)。
七、报名须知:1、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资信证明、《产权受让意向书》;2、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受让条件证明、《产权受让意向书》等材料,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人报名和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八、联系人:小陈 、 电话:88685180
公告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3-12-04
项目名称 | 黄岩区东城街道方山社区桔乡大道(南)15号房产 |
项目编号 | 台产挂[2013]15号 |
挂牌价格 | 2442.30万元(设保留价) |
地域 | 黄岩区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黄岩区东城街道方山社区桔乡大道(南)15号房产 |
挂牌价格 | 2442.30万元(设保留价) | |
标的概述 | 建筑面积2510.03平方米,规划用途:菜场;土地使用权面积815.47平方米,类型:出让批发零售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49年1月14日。 |
转让方 | 名称 |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 |||
联系人情况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挂牌期限及其他事项 | 1、公告挂牌期:自 2013年12月04日 至2013年12月31日11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人报名登记手续(节假日除外),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买人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递交竞买人全部报名资料,逾期不受理。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资料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自然撤牌。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在保留价的基础上,采取协议转让,转让价款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则按照文件约定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436室对标的按照《拍卖法》程序进行公开竞价,竞价规则详见挂牌转让文件。 5、竞买报名:(1)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资信证明、《产权受让意向书》;(2)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受让条件证明、《产权受让意向书》等材料,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人报名和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6、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 19900101040022292 7、联系人:小陈 、 联系电话:88685180 、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417室 |
中介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
评估事务所 | 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账面值(万元) | ||||||
评估结果(万元) | 2442.30 | ||||||
评估基准日 | 2013年10月31日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对受让方的要求 | 一、主要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2442.30万元(设保留价); 2、付款方式: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首付转让价款的50%,余款在转让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付清。(银行提供贷款服务); 3、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 保证金至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受让成功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 黄岩区财政局 |
批复文件号: | 台财行发[2013]98号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以二次评估价2442.30万元对外拍卖。 |
内部决策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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