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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宁市:探索建立代理机构考评机制 不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24 08:37:09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提高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云南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成为昆明市首家对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领域代理机构日常进场行为进行考评的单位。 

  一是构建全覆盖考核体系,实现考评常态化。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考评办法》对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工程建设及综合交易类项目)实行“一项目一考评、一月一综评、一年一总评”,负面行为扣分、正面行为加分的全流程全覆盖量化计分考评机制。 

  二是细化考核内容,落实综合考评。从项目进场登记情况、人员到位情况、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组织情况、信息发布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情况、档案整理及移交归档情况、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业务水平、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及其他贡献等8个方面内容进行全方位综合考评。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推动以评促改。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考核结果、情节轻重及时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提醒教育或约谈,并将考评结果每季度上报安宁市委、市政府,通过考评不断规范提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对招标投标行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将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扣分,并形成工作专报上报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 

  《考评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以来,共开展了3次量化考评,涉及69个项目,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存在归档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不及时、招标文件与网站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招标文件编制前后矛盾等问题,均已按照《考评办法》进行扣分并出具告知书督促代理机构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切实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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