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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项目实行诚信承诺函制度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22 09:05:53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来源: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发布关于修改《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等七个招标文件的通知。通知提出,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结合厦门实际情况,对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建筑工程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和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做出修改。 

  该《通知》明确以下修改内容: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项目实行诚信承诺函制度。招标人及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报备招标条件材料时,应当上传诚信承诺函;评标专家在评标前应当签署诚信承诺函;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提交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二、增加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人串通投标认定相关条款。 

  2022年9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按该通知规定执行。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厦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如实记录分析结果,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闽建筑〔2022〕3号文相关规定组织招标、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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