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化、常态化,提高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解决赤峰市各旗县区交易中心评标专家资源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实现全市评标专家和各旗县区交易中心设施场所、监管环境等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4月18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行政区域内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施行。
该《办法》共十九条,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概念、适用范围、服务运行保障、主副场职责、评标规程等内容。
《办法》规定,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评标时间应当控制在当天结束,预估评标时长超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时长且需要隔夜评标的交易项目,原则上不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如必须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的,需经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隔夜评标申请。
其次,《办法》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场地有“主次”之分。发起远程异地评标需求的评标场所为主场,主场以外的评标场所为副场。主场应当设在交易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抽取的评标专家全部在副场参与评标。
近年来,赤峰市全方位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积极进行探索实践,成功完成了自治区首例三地同步异地评标工作,建成了“数字见证室”,建立了“工位式”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新模式。下一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狠抓《办法》落实落地落细,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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