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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再出新举措 施工许可办理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19 08:37:58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分段办理施工许可、合并关联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推行建筑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人防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无需再提供中标通知书,加快了项目落地建设。

  《通知》要求,菏泽市范围内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合并施工许可关联手续,实行“一张表单”申请、“一个窗口”受理。

  优化房建、市政工程、人防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事项办理。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所有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招标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实时共享至行政审批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人防办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

  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防工程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分中心交易,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无须再提供中标通知书,相关中标结果信息通过系统信息共享获取。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需生成(已盖章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开放相应数据接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适配,确保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的(已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其他评标中标有关信息及时共享至本系统。

  该举措,规范了“一表申请”内容,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的转变,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实现了交易服务“一网通办”,同时,加快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再造,提高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优化了全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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