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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证照分离”改革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09 14:13:58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通知》明确,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的监督管理。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证明。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机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落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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