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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项举措”规范采购需求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8 08:33:21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三个不得”。项目负责人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坚持“三个不得”的原则,即不得设置不合理的企业资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及隐形门槛;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要求采购人在需求管理环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政策。

  二是从“内控”着手,抓好采购需求源头管理。鼓励采购人建设好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形成不同部门和岗位相互制衡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和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加强对采购需求的风险控制,研判采购需求形成和实现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举措和替代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是科学合理制定采购文件,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采购文件模板中,设置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事先告知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法律风险,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承诺诚信履约,防范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行为的发生。

  四是扩大宣传,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各采购人要认真贯彻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最新文件,紧扣政府采购发展大局,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持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政府采购团队素质基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培训工作的育人先导作用和以训促干功能,切实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而强化反腐倡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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