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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多措并举建立政府采购新机制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03 08:54:09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021年以来,为规范全县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多举措建立、健全县政府采购措施。

  一、编制采购预算、统一集中采购。年初县财政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同时核实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会同交易服务中心对历年采购情况进行核对,单位核实资产使用情况。通过单位核实,服务中心核对,县财政考核合理编制采购预算,使行汇总审批,统一集中采购,大大提升了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

  二、分类审批,归类多部门联合采购。县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采购需求进行审批,通过汇总、分类对单位采购申请书进审批,及时下达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中心受理采购项目时,通过分类、汇总对相同类别项目建议部门联合采购,大大缩短采购时间,同时节约采购成本。

  三、使用采购示范文本,把好采购“入门关”严格执行市采购项目“示范”文本,做好技术参数核准制。防止擅自提高采购需求,限制或排斥供应商参与投标。项目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使用准确专业术语、表述严谨,确保项目技术参数设置合理、竞争充分;做好评分标准设置,细化评标办法,项目价格、技术参数、服务方案等在项目中所占的权重应设置科学合理,遵循完整性、政策性、针对性、普遍性特点,坚持采购价格合理与服务质量并重,确保评标办法的合法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全县采购项目提供有力依据。

  四、标前公示、专家论证、规范采购需求。对采购范围广、需求较复杂的项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广泛征求采购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各类行业规则及服务标准,对技术复杂的项目实行标前公示、专家论证制,制定完整、明确、与项目特点相匹配的采购需求,得到全县各单位共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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