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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动态第3期(总第三十期)

信息发布时间:2015-11-09 09:11:02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2015年第3(总第30期)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2015930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承办         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

 

【平台要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业务培训会召开

  台州市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

【课题探究】

  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实践及思考——以台州市级为例

【经验交流】

  台州大病医保首次以政采方式亮相

  三门县聘任首批特邀人民督察员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仙居县三项招投标新举措助力“五水共治”工程项目

【各地动态】

  台州市召开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等定点采购签约仪式

 路桥区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招标成效显著

  三门县交易中心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会议精神专题会议

【统计分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2015年1-9月份业务统计

 

 

 

【平台要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

 《方案》明确提出,要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类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目标在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业务

培训会召开

 

 7月23日上午,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业务培训会。参加会议供应商40家,多为浙江省内供应商,部分外地供应商。

 培训会上,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就学习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在投标、履约中提升服务、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台州市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与供应商有关条款及重点内容进行梳理解读,并将投标中供应商容易忽视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政府采购新系统软件开发公司人员就新系统电子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与演示。

 本次培训会是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依法采购提升年”的重要活动之一,对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水平,促进供应商合法、合规投标,营造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台州市政府采购处 陈佳艳)

 

台州市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项目

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

 

 7月21日下午,台州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水利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台州市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相关软件公司等参加培训。会上下发了水利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培训资料,着重学习了招标文件的制作,项目招标、开标、评标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并针对平时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如水利工程中的房建项目、桥梁项目的电子招投标处理方式、投标报表要求、电子评标时的注意事项等开展讨论。

 市水利工程招标办要求工程建设各方,要高度重视项目的招标问题,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要依法守信,各负其责;招标代理人员要在工作加强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沟通、合作,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工程参与各方要及时总结工作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台州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台州市水利工程招标办 董成西)

【课题探究】

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实践及思考

——以台州市级为例

 

 政府采购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政府采购法》从2003年1月1日实施至今,政府采购逐渐发展成熟,采购规模日益扩大,2013年达到16381.1亿元,而政府批量集中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近年来逐渐成为政府采购的亮点。

 一、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定义及实施背景

 政府批量集中采购,是为提高采购效率、优化采购效果所提出的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实际情况的新举措。总结当前全国各地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实践特点,可以将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定义为对采购规模需求较大、采购次数频繁、技术规格较为标准、便于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的一种采购方式。

 目前大部分地区在购买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基本都是通过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虽然不少地方引入了“二次竞价”等措施解决协议供货中存在的问题,但协议供货方式在保证公平竞争与实现规模效益方面仍有欠缺,存在协议供货期内价格变动监控难、采购人选择任意度高、供应商串通联合统一报价、采购人“化整为零”采购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改革的深入发展。而批量集中采购则较好地解决了协议供货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实现了真正的集中,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2011年7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1]87号),财政部在中央国家机关试点推行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2013年8月,财政部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3]334号)中明确将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和碎纸机原则上全部纳入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随即一些省市也开始在当地试行推广批量集中采购。

 政府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推广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的数据显示,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等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协议供货价低了1O%一15%,比市场价低了10%。可以说,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归集、统一采购的做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是深化集中采购工作的方向。2013年初起,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前期充分调查和积极准备,首先在市级教育系统试行推广批量集中采购;今年以来,市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将家具、物业等纳入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均取得良好效果。

 二、台州市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具体做法

 2012年底到2013年初,台州市财政局先后召集了市级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市教育局有关审批处室、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市财政各支出处室等组织座谈会,讨论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合理性方案和建议。随后,台州市财政局和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签发《关于对市本级教育系统通用类办公设备试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要求对政府集采目录内部分需求量大、次数频繁、技术规格较为标准的项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正式拉开了台州市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序幕。

 1、实施范围。按照《通知》规定,批量集中采购试行的实施范围是各市属大专院校、中小学,实施项目为商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机房设备、空调设备、家具类、其他软硬件类项目等。

 2、实施时间。电脑类、机房设备类和其他软硬件类项目每年6月底前办好审批手续并报送技术参数,7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空调设备每年5月中旬前办好审批手续并报送技术参数,6月中旬采购完成;家具类6月中旬前办好审批手续并报送技术参数,7月中旬完成招标采购。

 3、采购程序。(1)报送计划。在“台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中上报采购计划,审批完成后,凭系统中打印出来的采购确认书和单位自行准备的详细技术参数报送市采购中心。(2)归集整合。在报送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采购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和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分类打包,编制具体采购需求,包括采购项目、数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及地点等。(3)组织实施。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4)供货配送。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载明的采购单位、成交品牌、数量、时间等要求,按时供货。(5)验收付款。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向采购单位供货,按服务承诺将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采购单位现场验货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提出付款申请。(6)诚信履约。采购单位必须要按规定及时验货签收,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付款,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履约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作违约处理。

 自2013年初试行批量集中采购至今,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在节约财政资金、提供采购效率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以电脑类为例,2013年批量集中采购电脑1382台,采购预算金额为59.67万元,成交金额为48.52万元,节约资金11.15万元,节约率达18.69%。2014年批量集中采购电脑1199台,采购预算金额为477.62万元,成交金额为432.26万元,节约资金45.36万元,节约率9%。

 三、台州市试行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级教育系统试行了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后,,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采购总体规模仍然偏小,无法充分体现规模效益,难以吸引生产厂商直接参与投标。很多厂商依然是授权经销商前来投标,这不仅增加了中间环节,而且很多当地不同品牌经销商之间存在各种关联,影响了招标竞争的充分开展。

 二是采购人需求多样,配置机型的选定难度大。教育系统采购机型既有日常用机,也有教育科研用机,协议供货制度下采购人随用随买,自主选择品牌、型号、配置及代理商,批量集中采购下,品牌不能自主选择,机型配置只有2到3个,采购人长期形成的采购习惯改变起来有个过程,需要更多的解释沟通工作。

 三是到货周期相对较长,采购效率有待提升。目前试行教育系统政府批量集中采购为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采购单位购买设备至少需要1到2个月,无法与目前协议供货“二次竞价”一个星期组织两次的采购时效相比。

 四、完善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建议

 1、扩大采购规模,突显批量集中采购优势。一个系统、一个地区的采购量毕竟还是有限,采购量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批量集中采购的效益。从实践来看,扩大采购规模,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横向扩充,将市本级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均纳入到批量集中采购的范围,进一步的可以联系周边地市,合并集中采购;二是纵向扩充,向下将县市区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在扩充范围的时候,还要充分考虑协调成本、时间成本以及采购单位满意度成本。范围的扩充,采购单位的增加,对于批量集中采购的组织者和实施者都将带来更多的压力和挑战。

 2、增加采购频率,提升批量集中采购效率。增加采购频率的前提是采购量的扩充,如果没有达到一定量,说不上批量集中采购。频率的增加,必然将每次的采购规模降低,这个需要根据当地实际,不断的实践总结,才能有最优的方案。以台州市为例,在将市本级采购单位全面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前提下,电脑类等通用设备比较合适的频率是一年两次,暑假寒假时间为主,因为此类设备最大的采购单位还是以学校为主;办公家具类适合一年两到三次,集中于4、5月份,8、9月份以及11月份;当将县市区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时,还可以适当提升采购频率。

 3、细化采购预算,提高采购预算准确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政府集中采购的基础,采购预算编制的不规范,严重影响了批量集中采购的推广应用和政府集中采购效率的提升。只有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预算编制精细化,才能深入全面的推进政府批量集中采购。

 4、批量集中采购为主,其他灵活采购手段为辅。批量集中采购的推广能够满足采购单位绝大部分工作开展的需要,但对于紧急采购、零时小额采购和一些特殊配置要求的采购,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灵活运用协议采购、网上小额询价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采购,这些采购方式是批量集中采购的必要补充。

 5、强化履约验收,健全售后监督反馈体系。批量集中采购因为采购单位比较分散,履约验收、售后监督一直是个难题,需要有一整套的机制来规范约束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对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中心、采购监督部门等组织专家统一验收。对验收后的售后服务情况,建立售后服务监督投诉系统,应用信息化系统全程监督供应商的服务、履约情况以及采购人实际配合履约等情况。

(台州市财政局 任波 应放军)

 

【经验交流】

台州大病医保首次以政采方式亮相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民生工程纳入到政府采购目录中。8月上旬,台州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台州市大病医保项目的首次招标。本项目涉及的采购金额10080万元,涵盖了椒黄路三区所有纳入医保体系的城乡居民。

 参与本次竞标的供应商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均是台州范围内较有实力,可以独立承担大型项目的供应商。本次招标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供应商以实力创优先、以服务争优胜、以价格惠民众,从而竞选出最优供应商中标。在评分项的设置上,通过综合实力、服务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专业水平这几个方面横向考量供应商的同时,对服务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如相较以往的执行来说,现在增加了每年三区共24个专业技术人员的驻场要求,其中包含医学专业16名、信息专业4名、财务统计专业4名,这对提升社保中心对外服务水平大有裨益。

 大病医保在为民服务上体现在报销问题的解答、报销方式的优化、报销金额的保证等方面,给老百姓一个实实在在的保障。将大病医保纳入政府采购就是借此方式不断完善医保体系,发挥政采优势来推动医保服务发展。

                            (台州市政府采购处 陈佳艳)

 

三门县聘任首批特邀人民督察员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8月18日上午,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首届特邀人民督察员聘请仪式。来自全县的15名人大代表领到了“特邀人民督察员”的聘书,这也意味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批特邀人民督察员正式上岗。

 首批特邀人民督察员聘请期限为本届人大代表任期内,人员来自三门县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经过层层推荐,严格审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特邀人民督察员的职责是在任期内对三门县招投标项目的开标、评标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对项目主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对公共资源交易日常监管提出意见建议等,以切实发挥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从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旖旎)

                                   

仙居县三项招投标新举措

助力“五水共治”工程项目

 

 为加快推进“五水共治”项目建设,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三项新举措,助力“五水共治”项目招投标工作。从7月到9月期间,共完成“五水共治”工程项目36宗,成交金额6855.4万元,节约资金920.3万元。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招标服务。中心人员提前与代理机构对接,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开通预约延时服务,即到即办,优先安排开评标场地,确保招投标顺利进行。

 二是提高招标效率。中心将“五水共治”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公告发布到开标的时间,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20日缩短到5日,使这些建设项目在招标阶段至少缩短15天时间,实现提速75%。

 三是创新招标模式。中心积极主动与招标人,监管单位沟通,采用“捆绑”模式,将同个乡镇同个代理机构代理的多个项目,捆绑在一起,改变原先一项目一评标委员会的惯例,实行同一批专家在同一时间集中评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章蓉)

【各地动态】

台州市召开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等

定点采购签约仪式

 2015年7月2日,2015-2016年度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签约仪式在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到场的协议供应商共有17家,其中物业管理8家,办公家具9家。签约仪式前,双方就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履行合约进行了探讨。

 仪式上,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对参加签约的供应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供应商能珍惜此次入围机会,做到“诚信经营、保质保量、完善售后、及时反馈”,并明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协议招标的评分依据。

 最后,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表示,供应商提出的关于协议采购后期的实施意见将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择优纳入实施办法草案中,促使定点协议采购得到有效的实施。

                                  (台州市政府采购处 陈佳艳)

 

路桥区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招标成效显著

 路桥区从2013年实行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招标以来,已相继建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勘测服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和监理服务等10个名录库。据统计,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间共完成监理服务招标14项、设计服务招标13项、房屋建筑工程招标11项、市政工程招标19项、绿化工程招标9项、勘测招标1项、装饰工程招标8项,约占总招标项目的三分之一,总计工程总价4609万元。由于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招标简单、快捷且节约,已越来越受到建设业主和投标人的青睐,比如近期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很多业主都主动提出采用小额名录招标,这标志着我区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招标通过近两年的尝试已趋于成熟,其诸多优点已被广大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接受和认可。

                                      (路桥区招标办 陈慧涵) 

 

三门县交易中心召开学习贯彻

国务院会议精神专题会议

 

 8月19日下午,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会议,传达学习7月31日由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提升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并对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刻领会和全面理解。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李仁教就会议中提出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高效透明”的要求,结合当前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解读,并指出这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具有重要的全局性战略意义,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他要求,中心上下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认真研学,准确把握会议精髓,积极推进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旖旎)

 

 

 

 

 

 

 

 

 

 

 

 

 

 

 

 

 

 

【统计分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2015年1-9月份业务统计

                                                  金额:亿元                  

时间

单位

政府采购

建设工程

土地出让

产权交易

其他公共资源

宗数

交易额

节约率%

宗数

交易额

节约率%

宗数

交易额

宗数

交易额

宗数

交易额

1-9月

市级

123

2.62

23.41

719

62.42

12.65

37

22.16

10

0.48

30

1.02

温岭

190

0.89

10.54

132

15.19

12.80

22

5.72

15

0.16

 

 

临海

141

1.46

19.2

224

21.76

12.08

30

9.54

34

2.14

 

 

玉环

23

0.19

16.5

138

8.87

10.66

33

15.35

3

0.13

40

0.28

三门

62

0.45

21.1

181

4.68

11.8

24

0.8

 

 

9

0.05

天台

63

0.14

12.98

92

5.7

14.45

8

1.49

 

 

11

0.1

仙居

78

1.38

23.39

164

4.9

12.42

7

1.14

15

0.07

 

 

总计

680

7.13

18.16

1650

123.52

12.4

161

56.2

77

2.98

90

1.45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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