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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信息发布时间:2020-05-01 16:19:01     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

来源: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全市重点项目提速增效,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在总结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重点项目正常招投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专人负责、容缺受理、限时办结、优化流程等方式入手,规定了保障重点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高效推进的一系列举措。提出:“容缺办”,对资料不全且确需先行办理交易手续的重点项目,由招标人书面提交限时补齐容缺材料承诺书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予以容缺受理。“专人办”,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指导项目及时完成交易各环节工作。“限时办”,对重点项目进一步压缩时限,限时办结,法律法规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按法定最短时限办结。此外,《办法》还针对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作出规定,要求“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重点项目中标企业信贷投放”,“允许和鼓励中央、民营及外资企业项目按绿色通道有关规定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等,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办法》的出台,在将济南市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重点项目创新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助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有力降低疫情对经济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发挥重点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引领性和支撑性作用,为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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